罗马书 3:19-28
罗马书 3:19-28 CNVS
然而我们晓得,凡律法所说的,都是对在律法之下的人说的,好让每一个人都没有话可讲,使全世界的人都伏在 神的审判之下。没有一个人可以靠行律法,在 神面前得称为义,因为借着律法,人对于罪才有充分的认识。 现在,有律法和先知的话可以证明: 神的义在律法之外已经显明出来,就是 神的义,因着信耶稣基督,毫无区别地临到所有信的人。因为人人都犯了罪,亏缺了 神的荣耀,但他们却因着 神的恩典,借着在基督耶稣里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神设立了耶稣为赎罪祭,是凭着他的血,借着人的信,为的是要显明 神的义;因为 神用忍耐的心宽容了人从前所犯的罪,好在现今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又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这样,有甚么可夸的呢?没有可夸的了。凭甚么准则说没有的呢?凭行为吗?不是的,而是以信心为准则说的。因为我们认定,人称义是由于信,并不是靠行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