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 5:21-26

马太福音 5:21-26 CNVS

“你们听过有这样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杀人的必被判罪。’可是我告诉你们,凡是向弟兄发怒的,必被判罪。人若说弟兄是‘拉加’,必被公议会审判;人若说弟兄是‘摩利’,必难逃地狱的火。所以你在祭坛上献供物的时候,如果在那里想起你的弟兄对你不满,就当在坛前放下供物,先去与弟兄和好,然后才来献你的供物。趁着你和你的对头还在路上的时候,要赶快与他和解,免得他抓你去见法官,法官把你交给狱警,关在监里。我实在告诉你,除非你还清最后一分钱,否则决不能从那里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