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7:28-36
利未记 7:28-36 CCB
耶和华对 摩西 说: “你把以下条例告诉 以色列 人。 “凡向耶和华献平安祭的,都要从平安祭中取出一份献给耶和华作礼物。 他要亲手将这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带来,将祭牲的脂肪和胸肉带来,在耶和华面前将胸肉摇一摇,当作摇祭献上。 祭司要把脂肪放在坛上焚烧,胸肉归 亚伦 及其子孙。 你们要把平安祭牲的右腿献为举祭,归给祭司。 要把右腿归给 亚伦 子孙中献平安祭的血和脂肪的那位祭司。 因为耶和华已经从 以色列 人献的平安祭中,把作摇祭的胸肉和作举祭的腿肉赐给祭司 亚伦 及其子孙,这是他们在 以色列 人中永远当得的份。 从 亚伦 及其子孙受膏为祭司事奉耶和华开始,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这是他们应得之份。 祭司受膏之日,耶和华就命令 以色列 人把这部分祭肉分给他们,这是他们世世代代应得之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