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5:6-22

申命记 5:6-22 CCB

“‘我是你的上帝耶和华,曾把你从受奴役之地 埃及 领出来。 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明。 不可为自己雕刻神像,不可仿照天上、地上和地底下水中的任何形象造神像, 不可跪拜它们,也不可供奉它们,因为我——你的上帝耶和华痛恨不贞,我必追讨背弃我之人的罪,从父到子直到三四代。 但那些爱我、遵守我诫命的人,我必以慈爱待他们,直到千代。 不可妄用你上帝耶和华的名,违者必被耶和华定罪。 要遵照你的上帝耶和华的吩咐守安息日为圣日。 你一周可劳碌工作六天, 但第七天是你的上帝耶和华的安息日,这一天你和儿女、仆婢、牛驴等牲畜及你那里的外族人不可做任何工,好让仆婢和你一样得到休息。 要记住,你曾在 埃及 做奴隶,你的上帝耶和华伸出臂膀,用大能的手把你从那里领出来。因此,你的上帝耶和华吩咐你守安息日。 要遵照你的上帝耶和华的吩咐孝敬父母,以便在你的上帝耶和华要赐给你的土地上享长寿,蒙祝福。 不可杀人。 不可通奸。 不可偷盗。 不可作伪证陷害人。 不可贪恋别人的妻子,不可贪图别人的房屋、田地、仆婢、牛驴,或其他任何物品。’ “这是耶和华在山上的烈火、乌云和幽暗中高声颁布给你们全体会众的诫命。此外,祂没有说别的。祂把这些话写在两块石版上交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