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21:1-23
利未记 21:1-23 RCUVSS
耶和华对 摩西 说:“你要告诉 亚伦 子孙作祭司的,对他们说:祭司不可为自己百姓中的死人玷污自己, 除非是他的骨肉之亲,他的父母、儿女、兄弟、 或未出嫁还是处女的姊妹,因她是至亲,才可以玷污自己。 祭司既然在自己百姓中为首,就不可从俗玷污自己。 “不可使头光秃,不可剃除胡须的边缘,也不可割划自己的身体。 他们要归上帝为圣,不可亵渎他们上帝的名,因为耶和华的火祭,就是上帝的食物,是他们献的,所以他们要成为圣。 “祭司不可娶妓女,或被玷污的女人为妻,也不可娶被休的妇人为妻,因为他是归上帝为圣的。 你要使祭司分别为圣,因为他献你上帝的食物。你要以他为圣,因为我是使你们分别为圣的耶和华,是神圣的。 “祭司的女儿若行淫玷污自己,就侮辱了父亲,要用火将她焚烧。 “在弟兄中作大祭司的,头上倒了膏油,承接圣职,穿了圣衣,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服; 不可挨近任何死尸,即使为了父母也不可玷污自己。 他不可出圣所,免得亵渎了上帝的圣所,因为在他身上有上帝的膏油为圣冕。我是耶和华。 他要娶处女为妻。 大祭司不可娶寡妇,被休的妇人,或被玷污的妓女为妻;他只可以娶自己百姓中的处女为妻。 他不可在自己百姓中侮辱他的儿女,因为我是使他分别为圣的耶和华。” 耶和华吩咐 摩西 说: “你吩咐 亚伦 说: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上帝的食物。 因为凡有残疾的,无论是失明的、瘸腿的、五官不正的、肢体之一过长的、 断脚的、断手的、 驼背的、侏儒的、有眼疾的、长癣的、长疥的,或是睾丸压伤的,都不可近前来。 亚伦 祭司的后裔,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耶和华的火祭。他有残疾,不可近前来献上帝的食物。 上帝的食物,无论是圣的,或是至圣的,他都可以吃。 但他不可进到幔子前,也不可挨近祭坛前,因为他有残疾,免得他亵渎我的圣所。我是使他们分别为圣的耶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