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 12:8-20

出埃及记 12:8-20 RCUVSS

当晚要吃羔羊的肉;要用火烤了,与无酵饼和苦菜一起吃。 不可吃生的,或用水煮的,要把羔羊连头带腿和内脏用火烤了吃。 一点也不可留到早晨;若有留到早晨的,要用火烧了。 你们要这样吃羔羊:腰间束带,脚上穿鞋,手中拿杖,快快地吃。这是耶和华的逾越。 因为那夜我要走遍 埃及 地,把 埃及 地一切头生的,无论是人是牲畜,都击杀了;我要对 埃及 所有的神明施行审判。我是耶和华。 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逾越你们。我击打 埃及 地的时候,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施行毁灭。” “你们要记念这日,世世代代守这日为耶和华的节日,作为你们永远的定例。 你们要吃无酵饼七日。第一日要把酵从你们各家中除去,因为从第一日到第七日,任何吃有酵之物的,必从 以色列 中剪除。 第一日当有圣会,第七日也当有圣会。在这两日,任何工作都不可做,只能预备各人的食物,这是惟一可做的工作。 你们要守除酵节,因为我在这一日把你们的军队从 埃及 地领出来。所以,你们要世世代代守这日,立为永远的定例。 从正月十四日晚上,直到二十一日晚上,你们要吃无酵饼。 在你们各家中,七日之内不可有酵,因为凡吃有酵之物的,无论是寄居的,是本地的,必从 以色列 的会中剪除。 任何有酵的物,你们都不可吃;在你们一切的住处要吃无酵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