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8
18
1耶穌講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 2說,某城裏有一個審判官,他不懼怕上帝,也不尊重人: 3那城裏有一個寡婦;常到他那裏,說,我有一個仇家,求你給我伸冤。 4他多日不准;後來心裏說,我雖不懼怕上帝,也不尊重人; 5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他伸冤罷,免得她常來纏擾我。 6主說,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 7上帝的選民,晝夜呼籲,祂縱然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為他們伸冤麼? 8我告訴你們,要快快的給他們伸冤了。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麼?
9耶穌向那些自恃自己是義人,就藐視別人的,又講一個比喻: 10說,有兩個人上殿裏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 11法利賽人站着,自言自語的禱告,說,上帝阿,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 12我一個星期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13但那稅吏遠遠的站着,並不敢舉目望天,只捶着胸,說,上帝阿,求你憐憫我這個罪人。 14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15有人抱着嬰孩,來見耶穌,求祂為他們按手:門徒看見了,就責備他們。 16耶穌郤叫他們來,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上帝國裏的,正是這樣的人。 17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上帝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18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作甚麼事,纔可以承受永生? 19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上帝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20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21他說,這一切的事,我從小都遵守了。 22耶穌聽見了,就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賣了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23但他聽見這些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 24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上帝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25駱駝#18:25 編註:「駱駝」在原影像本作「駝駱」穿過鍼的眼,比財主進上帝的國還容易呢? 26聽見這話的人,就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27但祂說,人所不能的事,在上帝郤能。 28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 29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上帝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 30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31祂帶着十二門徒,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了。 32祂將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祂,凌辱祂,吐唾沫在祂臉上: 33他們要鞭打祂,殺害祂:第三日祂必復活。 34這些事,門徒一樣也不懂得;意思乃是隱藏的,他們不曉得所說的是甚麼。
35耶穌將近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瞎子,坐在路旁討飯: 36聽見許多人經過,就問是甚麼事。 37他們告訴他,是拏撒勒人耶穌經過。 38他就喊叫說,大衛的子孫耶穌阿,可憐我罷。 39在前頭走的人,就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他郤越發喊叫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罷。 40耶穌站住,吩咐領他過來:到了跟前,就問他說, 41你要我為你作甚麼?他說,主阿,我要能看見。 42耶穌對他說,你看見罷:你的信叫你痊癒了。 43瞎子立刻看見了,就跟隨祂,榮耀上帝:眾人看見這事,就讚美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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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8: 王元德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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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tal edition of the Chinese New Punctuated New Testament (1933) by WANG Yuan Teh (1879-1942).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