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竇傳的福音 18

18
童化己心
1當那時候,門徒上耶穌面前來說:「在天國裏,誰算是最大的呢」? 2於是耶穌叫過一個幼童來,把他放在門徒的前面說: 3「我實在告訴你們:如果你們不重新變化如同孩子,決不能入天國。 4誰使自己變小如同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裏,才是最大的。 5誰因我的名,接待如同這小孩子的人,就是接待我; 6反之,誰使這信我的孩子中間的一個絆倒犯罪的,更好把驢拉的磨石,拴在他的頸項上,投他在深海裏」!
戒立惡表
7「世界是有禍的,是由於它使人絆倒的罪,使人絆倒的罪固然是避免不了的;但是使人絆倒犯罪的,是有禍的! 8如果你的一隻手,或一隻腳使你跌倒犯罪,你把它砍下來,扔了它吧!你缺一隻手,或少一隻腳進入永生,較比有兩隻手或兩隻腳被扔在永世的火裏,為你更是有益的。 9如果你的一隻眼,使你跌倒犯罪,你把它剜出來,扔了它吧!你有一隻眼進入永生,較比有兩隻眼被扔在永火的地獄裏,為你更是有益的。 10你們千萬不要輕視這些孩子中間的一個;我告訴你們:他們的天使在天上,時常見着我天上父的面。 11人子來,是要拯救喪亡的人」。
失迷的羊
12「你們有什麼意見呢?如果一個人有一百隻羊,其中的一隻走失了,他豈不拋下這九十九隻在山裏,自己去找那隻失迷的羊嗎? 13如找着了牠,我實在告訴你們:他為了這隻羊較比為那九十九隻沒有失迷的羊,喜樂更大。 14同樣,你們在天大父的聖意,是要使這些孩子,一個喪亡的也沒有」。
勸善規過
15「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了你,你獨自去指正他,他若聽你的話,你就算獲得了你的弟兄。 16他若不聽你的話,你就再帶着一個或兩個人同你去,為的憑兩個或三個人作證,可以證明一切。 17他若不聽他們的話,你就要告訴教會;如果他連教會也不聽,就把他看做外邦人和稅員一樣。 18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世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被捆綁;凡你們在世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
共同祈禱的利益
19我再告訴你們:「如果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同心合意,在世上不拘求什麼,我天上的父,必要賞給他們。 20因為在哪裏有兩個或三個人,因我的名聚集在一起,我就在那裏,在他們中間」。
寛恕和君王討債的比喻
21 # 18:21 「七十次七次」表示無數的次,就是要常常寛恕的意思。 於是伯多祿上前來向耶穌說:「主啊!我的弟兄如果得罪了我,我應該寛恕他幾次呢?到七次行了嗎」? 22耶穌對他說:「我不給你說到七次,而是到七十次的七次。 23所以天國好比一個君王,要和他的臣僕算賬。 24#18:24 「一萬元寶」按原文說:一萬「他蘭得」;一個「他蘭得」等於六千「弟納流」,約值官銀一五六〇兩到二一〇〇兩之譜。所說的一萬元寶,是指的一個很大的數目。當開始算賬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他一萬元寶的人來。 25因為他還不起,他的主人就出命把他、他的妻子兒女,和他全部的財產,都變賣還債。 26於是那僕人就俯伏在地求他說:『主啊!寛容我吧!一切我都要還清您』。 27那僕人的主人,動了慈心就允許他回去,並且免了他的欠債。 28#18:28 「一百個銀錢」按原文說:一百個「弟那流」,「弟那流」是羅瑪銀幣,約值官銀二錢六至三錢五之譜。所說的一百個小銀錢,意思是說很小的數目。那僕人剛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一百個銀錢,他便揪住他,掐住了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都還給我吧』! 29他的同伴就俯伏在地求他說:『寛容我吧!我必要還清你』。 30可是他不容答言,去叫人把他押在監裏,直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 31別的同伴看見了,大起公憤;就把這事去報告他們的主人。 32主人把他叫來,對他說:『你這兇惡的奴僕,因為你求了我,我就把你所欠的債,全都免了; 33你不應該憐恤你的同伴,如同我憐恤你一樣嗎』? 34於是主人大怒,就把他交給司刑的,直等他還清了全部的債。 35你們每人,如果不從心裏寛恕自己的弟兄,我天上的父也要這樣待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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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竇傳的福音 18: 李山甫等注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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