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Version Logo
Search Icon

羅馬書 4

4
亞伯拉罕因信稱義
1那麼,論到在血統#“血統”原文作“肉身”上作我們祖先的亞伯拉罕所經驗的,我們可以說甚麼呢?2亞伯拉罕若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不能在 神面前誇口。3經上怎麼樣說呢?“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4作工的得工資,不算是恩典,是他應得的。5可是,那不作工而只信那稱不敬虔的人為義的 神的,他的信就算為義了。6大衛也是這樣說,那不靠行為而蒙 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7“過犯得蒙赦免,罪惡得到遮蓋的人,是有福的;8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9這樣看來,那有福的人,是指受割禮的呢,還是也指沒有受割禮的呢?因為我們說:“亞伯拉罕的信算為他的義。”10那麼,是怎樣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以後呢,還是在他受割禮之前呢?不是在他受割禮以後,而是在他受了割禮以前。11他領受了割禮為記號,作他受割禮之前因信稱義的印證,使他作所有沒有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被算為義;12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作那些不僅受割禮,並且照著我們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時就信的那腳蹤而行之人的父。
 神應許的他必能成就
13原來 神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承受世界的應許,並不是因著律法,而是藉著因信而來的義。14如果屬於律法的人才能成為後嗣,信就沒有作用,應許也就落空了。15因為律法帶來刑罰,沒有律法,就沒有違背律法的事。
16所以,成為後嗣是因著信,為的是要按著 神的恩典,使給所有後裔的應許堅定不移,不但臨到那屬於律法的人,也臨到那效法亞伯拉罕而信的人。亞伯拉罕在 神面前作我們眾人的父,17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了你作萬國的父。”他所信的,是叫死人得生命、使無變為有的 神。18在他沒有盼望的時候,仍然懷著盼望去信,因此就成了萬國的父,正如 神所說:“你的後裔將要這樣眾多。”19他快到一百歲的時候,想到自己的身體好像已經死了,撒拉也不能生育,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20也沒有因著不信而疑惑 神的應許,反倒堅信不移,把榮耀歸給 神,21滿心相信 神所應許的, 神必能成就。22因此,這就算為他的義。23“算為他的義”這一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24也是為我們這將來得算為義的人寫的,就是為我們這信 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人寫的。25耶穌為我們的過犯被交去處死,為我們的稱義而復活。

Currently Selected:

羅馬書 4: CNV

Highlight

Share

Copy

None

Want to have your highlights saved across all your devices? Sign up or sign in

YouVersion uses cookies to personalize your experience. By using our website, you accept our use of cookies as described in our Privacy 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