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5:21-24
馬太福音 5:21-24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和合本2010 - 神版)
「你們聽過有對古人說:『不可殺人』;『凡殺人的,必須受審判。』 但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必須受審判;凡罵弟兄是廢物的,必須受議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白痴的,必須遭受地獄的火。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祭物的時候,若想起有弟兄對你懷恨, 就要把祭物留在壇前,先去跟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祭物。
馬太福音 5:21-24 新譯本 (CNV)
“你們聽過有這樣吩咐古人的話:‘不可殺人,殺人的必被判罪。’可是我告訴你們,凡是向弟兄發怒的,必被判罪。人若說弟兄是‘拉加’,必被公議會審判;人若說弟兄是‘摩利’,必難逃地獄的火。所以你在祭壇上獻供物的時候,如果在那裡想起你的弟兄對你不滿,就當在壇前放下供物,先去與弟兄和好,然後才來獻你的供物。
馬太福音 5:21-24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你們聽過有對古人說:『不可殺人』;『凡殺人的,必須受審判。』 但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必須受審判;凡罵弟兄是廢物的,必須受議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白痴的,必須遭受地獄的火。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祭物的時候,若想起有弟兄對你懷恨, 就要把祭物留在壇前,先去跟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