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10:28-33
馬太福音 10:28-33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和合本2010 - 神版)
那殺人身體但不能滅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那能在地獄裏毀滅身體和靈魂的,才要怕他。 兩隻麻雀不是賣一銅錢嗎?你們的父若不許,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 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數過了。 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的麻雀還貴重!」 「所以,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馬太福音 10:28-33 新譯本 (CNV)
那些殺身體卻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倒要怕那位能把靈魂和身體都投入地獄裡的。兩隻麻雀不是賣一個大錢嗎?但你們的父若不許可,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甚至你們的頭髮都一一數過了。所以不要怕,你們比許多麻雀貴重得多呢。 “凡在人面前承認我的,我在我天父面前也要承認他;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父面前也要不認他。
馬太福音 10:28-33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那殺人身體但不能滅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那能在地獄裏毀滅身體和靈魂的,才要怕他。 兩隻麻雀不是賣一銅錢嗎?你們的父若不許,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 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數過了。 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的麻雀還貴重!」 「所以,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