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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10:26-42

馬太福音 10:26-42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和合本2010 - 神版)

「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顯露出來的,隱藏的事也沒有不被知道的。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屋頂上宣揚出來。 那殺人身體但不能滅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那能在地獄裏毀滅身體和靈魂的,才要怕他。 兩隻麻雀不是賣一銅錢嗎?你們的父若不許,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 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數過了。 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的麻雀還貴重!」 「所以,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帶給地上和平,我來並不是帶來和平,而是刀劍。 因為我來是要叫 『人與父親對立, 女兒與母親對立, 媳婦與婆婆對立。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 愛父母勝過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勝過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不背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得着性命的,要喪失性命;為我喪失性命的,要得着性命。」 「接納你們的就是接納我;接納我的就是接納差遣我來的那位。 把先知當作先知接納的,必得先知的賞賜;把義人當作義人接納的,必得義人的賞賜。 無論誰,只因門徒的名,就算把一杯涼水給這些小子中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他一定會得到賞賜。」

馬太福音 10:26-42 新譯本 (CNV)

“所以不要怕他們。沒有甚麼掩蓋的事不被揭露,也沒有甚麼祕密是人不知道的。我在暗處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講出來;你們聽見的耳語,要在房頂上宣揚出來。那些殺身體卻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倒要怕那位能把靈魂和身體都投入地獄裡的。兩隻麻雀不是賣一個大錢嗎?但你們的父若不許可,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甚至你們的頭髮都一一數過了。所以不要怕,你們比許多麻雀貴重得多呢。 “凡在人面前承認我的,我在我天父面前也要承認他;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父面前也要不認他。 “你們不要以為我來了,是要給地上帶來和平;我並沒有帶來和平,卻帶來刀劍,因為我來了是要叫人分裂: 人與父親作對, 女兒與母親作對, 媳婦與婆婆作對,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的家人。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屬我的;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屬我的;凡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的,也不配作屬我的。顧惜自己生命的,必要喪掉生命;但為我犧牲生命的,必要得著生命。 “接待你們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因先知的名接待先知的,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因義人的名接待義人的,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無論誰因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些微不足道的人中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他決不會得不到他的賞賜。”

馬太福音 10:26-42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顯露出來的,隱藏的事也沒有不被知道的。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屋頂上宣揚出來。 那殺人身體但不能滅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那能在地獄裏毀滅身體和靈魂的,才要怕他。 兩隻麻雀不是賣一銅錢嗎?你們的父若不許,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 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數過了。 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的麻雀還貴重!」 「所以,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帶給地上和平,我來並不是帶來和平,而是刀劍。 因為我來是要叫 『人與父親對立, 女兒與母親對立, 媳婦與婆婆對立。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 愛父母勝過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勝過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不背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得著性命的,要喪失性命;為我喪失性命的,要得著性命。」 「接納你們的就是接納我;接納我的就是接納差遣我來的那位。 把先知當作先知接納的,必得先知的賞賜;把義人當作義人接納的,必得義人的賞賜。 無論誰,只因門徒的名,就算把一杯涼水給這些小子中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他一定會得到賞賜。」

馬太福音 10:26-42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CUNP-神)

「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 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 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 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 因為我來是叫 人與父親生疏, 女兒與母親生疏, 媳婦與婆婆生疏。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得着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着生命。」 「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 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 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裏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

馬太福音 10:26-42 當代譯本 (CCB)

「不要害怕那些迫害你們的人。因為掩蓋的事終會暴露出來,隱藏的秘密終會被人知道。 你們要把我暗中告訴你們的公佈於眾,你們要把聽到的耳語在屋頂上傳揚。 那些只能殺害身體,不能毀滅靈魂的,不用怕他們。但要畏懼有權將身體和靈魂一同毀滅在地獄裡的上帝。 兩隻麻雀不是只賣一個銅錢嗎?然而沒有天父的許可,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 就連你們的頭髮都被數過了。 所以不要害怕,你們比許多麻雀要貴重! 「凡在人面前承認我的,我在天父面前也必承認他; 凡在人面前否認我的,我在天父面前也必否認他。 「不要以為我來了會讓天下太平,我不是帶來和平,而是帶來刀劍。 因為我來是要叫兒子與父親作對,女兒與母親作對,媳婦與婆婆作對, 家人之間反目成仇。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人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人不配作我的門徒; 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保全自己生命的,必失去生命;但為了我失去生命的,必得到生命。 「誰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誰接待我,就是接待差我來的那位。 因為某人是先知而接待他的,必得到和先知一樣的賞賜;因為某人是義人而接待他的,必得到和義人一樣的賞賜。 人若接待我門徒中最卑微的人,並因為他是我的門徒而給他一杯涼水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那人必得到賞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