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2:2-9
路加福音 12:2-9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和合本2010 - 神版)
掩蓋的事沒有不顯露出來的,隱藏的事也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因此,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密室附耳所說的,將要在屋頂上被人宣揚。」 「我的朋友,我對你們說,那最多只能殺人身體而不能再做甚麼的,不要怕他們。 我提醒你們該怕的是誰:該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把人扔在地獄裏的。是的,我告訴你們,正要怕他。 五隻麻雀不是賣二銅錢嗎?但在 神面前,一隻也不被忘記; 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數過了。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的麻雀還貴重!」 「我又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 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
路加福音 12:2-9 新譯本 (CNV)
沒有甚麼掩蓋的事不被揭露,也沒有甚麼隱藏的事不被人知道。所以,你們在暗處所說的,必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內室附耳所談的,必在房頂上宣揚出來。 “我的朋友,我告訴你們,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作甚麼的,不要怕他們。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身體以後,有權把人投入地獄裡的;我告訴你們,應當怕他。五隻麻雀,不是賣兩個大錢嗎?但在 神面前,一隻也不被忘記。甚至你們的頭髮都一一數過了。不要怕,你們比許多麻雀貴重得多呢。 “我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承認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承認他;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不認他。
路加福音 12:2-9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掩蓋的事沒有不顯露出來的,隱藏的事也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因此,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密室附耳所說的,將要在屋頂上被人宣揚。」 「我的朋友,我對你們說,那最多只能殺人身體而不能再做甚麼的,不要怕他們。 我提醒你們該怕的是誰:該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把人扔在地獄裏的。是的,我告訴你們,正要怕他。 五隻麻雀不是賣二銅錢嗎?但在上帝面前,一隻也不被忘記; 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數過了。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的麻雀還貴重!」 「我又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 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