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2:31-33
利未記 22:31-33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和合本2010 - 神版)
「你們要謹守我的誡命,遵行它們。我是耶和華。 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我在 以色列 人中要被尊為聖。我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曾把你們從 埃及 地領出來,作你們的 神。我是耶和華。」
利未記 22:31-33 新譯本 (CNV)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誡命;我是耶和華。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我在以色列人中間要被尊為聖;我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要作你們的 神;我是耶和華。”
利未記 22:31-33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你們要謹守我的誡命,遵行它們。我是耶和華。 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我在 以色列 人中要被尊為聖。我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曾把你們從 埃及 地領出來,作你們的上帝。我是耶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