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1:1-8
利未記 21:1-8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和合本2010 - 神版)
耶和華對 摩西 說:「你要告訴 亞倫 子孫作祭司的,對他們說:祭司不可為自己百姓中的死人玷污自己, 除非是他的骨肉之親,他的父母、兒女、兄弟、 或未出嫁還是處女的姊妹,因她是至親,才可以玷污自己。 祭司既然在自己百姓中為首,就不可從俗玷污自己。 「不可使頭光禿,不可剃除鬍鬚的邊緣,也不可割劃自己的身體。 他們要歸 神為聖,不可褻瀆他們 神的名,因為耶和華的火祭,就是 神的食物,是他們獻的,所以他們要成為聖。 「祭司不可娶妓女,或被玷污的女人為妻,也不可娶被休的婦人為妻,因為他是歸 神為聖的。 你要使祭司分別為聖,因為他獻你 神的食物。你要以他為聖,因為我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是神聖的。
利未記 21:1-8 新譯本 (CNV)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告訴亞倫子孫作祭司的,對他們說:祭司不可在自己的族人中因死人玷污自己,除非骨肉至親,例如父母、兒女、兄弟,或是仍是處女,未曾出嫁的姊妹等至親,祭司才可以玷污自己。祭司不可為了姻親而玷污,褻瀆自己的聖職。祭司不可剃光頭髮,鬍鬚的周圍不可剃掉,也不可紋身。他們要成為聖,歸向他們的 神,不可褻瀆他們 神的名,因為他們奉獻耶和華的火祭,他們 神的食物,所以他們要成為聖。祭司不可娶被玷辱了的妓女為妻,也不可娶被丈夫離棄的女人為妻;因為祭司是歸他的 神為聖的。所以你要使他分別為聖,因為他把食物獻給你的 神;你要以他為聖,因為我耶和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是聖潔的。
利未記 21:1-8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耶和華對 摩西 說:「你要告訴 亞倫 子孫作祭司的,對他們說:祭司不可為自己百姓中的死人玷污自己, 除非是他的骨肉之親,他的父母、兒女、兄弟、 或未出嫁還是處女的姊妹,因她是至親,才可以玷污自己。 祭司既然在自己百姓中為首,就不可從俗玷污自己。 「不可使頭光禿,不可剃除鬍鬚的邊緣,也不可割劃自己的身體。 他們要歸上帝為聖,不可褻瀆他們上帝的名,因為耶和華的火祭,就是上帝的食物,是他們獻的,所以他們要成為聖。 「祭司不可娶妓女,或被玷污的女人為妻,也不可娶被休的婦人為妻,因為他是歸上帝為聖的。 你要使祭司分別為聖,因為他獻你上帝的食物。你要以他為聖,因為我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是神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