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0:22-27
利未記 20:22-27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CUNP-神)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 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所以我厭惡他們。 但我對你們說過,你們要承受他們的地,就是我要賜給你們為業、流奶與蜜之地。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使你們與萬民有分別的。 所以,你們要把潔淨和不潔淨的禽獸分別出來;不可因我給你們分為不潔淨的禽獸,或是滋生在地上的活物,使自己成為可憎惡的。 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 「無論男女,是交鬼的或行巫術的,總要治死他們。人必用石頭把他們打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利未記 20:22-27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和合本2010 - 神版)
「你們要謹守我一切的律例典章,遵行它們,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來。 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所以我厭惡他們。 但我對你們說過,你們要承受他們的土地;我要把這流奶與蜜之地賜給你們,作為你們的產業。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是把你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的。 你們要分辨潔淨和不潔淨的飛禽走獸;不可因我定為不潔淨的飛禽走獸,或爬行在土地上的任何生物,使自己成為可憎惡的。 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神聖的;我把你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作我的子民。 「無論男女,是招魂的或行巫術的,他們必被處死。人要用石頭打死他們,血要歸在他們身上。」
利未記 20:22-27 新譯本 (CNV)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和一切典章,免得我將要領你們進去居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來。我從你們面前逐出的各民族,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事,所以我厭惡他們。但我對你們說過,你們要承受他們的土地;我要把這流奶與蜜之地,賜給你們作產業。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把你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所以你們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走獸,潔淨的和不潔淨的飛禽分別出來;你們不可因著那些我為你們分別出來,不潔淨的走獸、飛禽,或任何在地上爬行的動物,使自己成為可憎惡的。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潔的,我把你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使你們歸我。 “無論男女,是交鬼的或是行法術的,必要把他們處死,要用石頭打死他們;他們必須承擔流血的罪責。”
利未記 20:22-27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你們要謹守我一切的律例典章,遵行它們,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來。 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所以我厭惡他們。 但我對你們說過,你們要承受他們的土地;我要把這流奶與蜜之地賜給你們,作為你們的產業。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把你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的。 你們要分辨潔淨和不潔淨的飛禽走獸;不可因我定為不潔淨的飛禽走獸,或爬行在土地上的任何生物,使自己成為可憎惡的。 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神聖的;我把你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作我的子民。 「無論男女,是招魂的或行巫術的,他們必被處死。人要用石頭打死他們,血要歸在他們身上。」
利未記 20:22-27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CUNP-神)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 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所以我厭惡他們。 但我對你們說過,你們要承受他們的地,就是我要賜給你們為業、流奶與蜜之地。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使你們與萬民有分別的。 所以,你們要把潔淨和不潔淨的禽獸分別出來;不可因我給你們分為不潔淨的禽獸,或是滋生在地上的活物,使自己成為可憎惡的。 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 「無論男女,是交鬼的或行巫術的,總要治死他們。人必用石頭把他們打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利未記 20:22-27 當代譯本 (CCB)
「你們要遵行我的一切律例和典章,免得我要帶你們去居住的那片土地把你們吐出去。 我要在你們面前趕走那片土地上的各族,你們不要隨從他們的習俗。他們做了以上那些事,所以我厭惡他們。 我曾說你們必佔據他們的土地,我要把那片奶蜜之鄉賜給你們作產業。我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我已經把你們從萬族中分別出來。 所以,你們要區分潔淨和不潔淨的獸類與鳥類。不可吃那些我視為不潔淨的飛禽、走獸和爬蟲,以免玷污自己。 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是聖潔的。我把你們從萬族中分別出來,使你們做我的子民。 如果有人做靈媒或巫師,不論男女,都必須被處死。你們要用石頭打死他們,他們罪有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