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 33:27-30
約伯記 33:27-30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CUNP-神)
他在人前歌唱說: 我犯了罪,顛倒是非, 這竟與我無益。 神救贖我的靈魂免入深坑; 我的生命也必見光。 神兩次、三次向人行這一切的事, 為要從深坑救回人的靈魂, 使他被光照耀,與活人一樣。
約伯記 33:27-30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和合本2010 - 神版)
他在人前歌唱說: 『我犯了罪,顛倒是非, 卻沒有受該得的報應。 神救贖我的性命免入地府, 我的生命也必見光。』 「看哪, 神兩次、三次 向人行這一切的事, 為要從地府救回人的性命, 使他被生命之光照耀。
約伯記 33:27-30 新譯本 (CNV)
他在人面前歌唱,說: ‘我犯了罪,顛倒是非, 但我沒有受到應得的報應。 他救贖我的性命免入深坑, 我的生命必得見光明。’ 神總是三番四次, 向人行這一切事, 要把人的性命從深坑裡救回來, 好使活人之光光照他。
約伯記 33:27-30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他在人前歌唱說: 『我犯了罪,顛倒是非, 卻沒有受該得的報應。 上帝救贖我的性命免入地府, 我的生命也必見光。』 「看哪,上帝兩次、三次 向人行這一切的事, 為要從地府救回人的性命, 使他被生命之光照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