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3:19-25
加拉太書 3:19-25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和合本2010 - 神版)
這樣說來,為甚麼要有律法呢?律法是為過犯的緣故而加上去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才結束,是藉着天使經中保之手而設立的。 但中保本不是為單方設立的; 神卻是一位。 這樣,律法是與 神的應許對立嗎?絕對不是!如果律法的頒佈能使人得生命,義就誠然出於律法了。 但聖經把萬物都圈在罪裏,為要使因信耶穌基督而來的應許歸給信的人。 但這「信」還未來以前,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像被圈住,直到那將來的「信」顯明出來。 這樣,律法是我們的啟蒙教師,直到基督來了,好使我們因信稱義。 但這「信」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啟蒙教師的手下了。
加拉太書 3:19-25 新譯本 (CNV)
那麼,為甚麼要有律法呢?是為了過犯的緣故才加上的,直到那得應許的後裔來到。律法是藉著天使經中保的手設立的;中保不是為單方面的,但 神卻是一位。 這樣,律法和 神的應許是對立的嗎?絕對不是。如果所賜下的律法能使人得生命,義就真的是出於律法了。但聖經把所有的人都圈在罪中,好把那因信耶穌基督而來的應許,賜給相信的人。 但信的道理還沒有來到以前,我們在律法下被囚禁、被圍困,直到那要來的信的道理顯明出來。這樣,律法成了我們的啟蒙教師,領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可以因信稱義。但信的道理既然來到,我們就不再在啟蒙教師之下了。
加拉太書 3:19-25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這樣說來,為甚麼要有律法呢?律法是為過犯的緣故而加上去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才結束,是藉著天使經中保之手而設立的。 但中保本不是為單方設立的;上帝卻是一位。 這樣,律法是與上帝的應許對立嗎?絕對不是!如果律法的頒佈能使人得生命,義就誠然出於律法了。 但聖經把萬物都圈在罪裏,為要使因信耶穌基督而來的應許歸給信的人。 但這「信」還未來以前,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像被圈住,直到那將來的「信」顯明出來。 這樣,律法是我們的啟蒙教師,直到基督來了,好使我們因信稱義。 但這「信」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啟蒙教師的手下了。
加拉太書 3:19-25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CUNP-神)
這樣說來,律法是為甚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 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神卻是一位。 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裏,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
加拉太書 3:19-25 當代譯本 (CCB)
那麼,為什麼會有律法呢?律法是為了使人知罪而增設的,一直存到那位承受應許的後裔來臨。律法是通過天使交給一位中保頒佈的。 中保代表雙方,但上帝則單方面賜下應許。 這樣看來,上帝的律法和上帝的應許是否互相矛盾呢?當然不是!如果頒布的律法能帶給人生命,人就可以靠律法得到義了。 但聖經說萬物都困在罪的權勢下,為要使那些信的人因為信耶穌基督而得到應許。 信耶穌的時代來臨以前,律法暫時監管我們。等到信耶穌之道顯明出來後,律法就不再監管了。 因此,律法是我們的監護人,負責引領我們歸向基督,使我們可以因信被稱為義人。 現在信耶穌的時代已經來臨,我們不再受律法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