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 22:21-27
出埃及記 22:21-27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CUNP-神)
「不可虧負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 埃及 地也作過寄居的。 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 若是苦待他們一點,他們向我一哀求,我總要聽他們的哀聲, 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為寡婦,兒女為孤兒。 「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 你即或拿鄰舍的衣服作當頭,必在日落以先歸還他; 因他只有這一件當蓋頭,是他蓋身的衣服,若是沒有,他拿甚麼睡覺呢?他哀求我,我就應允,因為我是有恩惠的。
出埃及記 22:21-27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和合本2010 - 神版)
「不可虧待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 埃及 地也作過寄居的。 不可苛待寡婦和孤兒; 若你確實苛待他,他向我苦苦哀求,我一定會聽他的呼求, 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成為寡婦,兒女成為孤兒。 「我的子民中有困苦人在你那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息。 你果真拿了鄰舍的外衣作抵押,也要在日落前還給他; 因為他只有這一件用來作被子,是他蔽體的衣服。他還可以拿甚麼睡覺呢?當他哀求我,我就應允,因為我是有恩惠的。
出埃及記 22:21-27 新譯本 (CNV)
不可欺負寄居的,也不可壓迫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不可苦待任何孤兒寡婦。如果你們真的苦待他們,他們一向我呼求,我必定聽他們的呼求,並且我要發怒,用刀殺死你們,使你們的妻子成為寡婦,你們的兒女成為孤兒。 “如果你借錢給我的人民,就是與你們在一起的窮人,你對待他們不可像放債的人一樣,不可在他們身上取利。如果你拿了鄰居的衣服作抵押,必須在日落之前歸還給他。因為這是他唯一的鋪蓋,是他蔽體的衣服;如果沒有了它,他拿甚麼睡覺呢?如果他向我呼求,我必應允,因為我是滿有恩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