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 4:28-29
以弗所書 4:28-29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和合本2010 - 神版)
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勤勞,親手做正當的事,這樣才可以把自己有的,分給有缺乏的人。 一句壞話也不可出口,只要隨着需要說造就人的好話,讓聽見的人得益處。
以弗所書 4:28-29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勤勞,親手做正當的事,這樣才可以把自己有的,分給有缺乏的人。 一句壞話也不可出口,只要隨著需要說造就人的好話,讓聽見的人得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