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7:2-6
申命記 7:2-6 新譯本 (CNV)
耶和華你的 神把他們交給你,你打敗了他們的時候,你要完全毀滅他們,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恩待他們。不可與他們通婚,不可把你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也不可為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因為他必使你的兒子離開我,去事奉別的神,以致耶和華向你們發烈怒,就快快地把你們消滅。你們卻要這樣待他們: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神柱,砍下他們的亞舍拉,用火焚燒他們的雕像。 “因為你是歸耶和華你的 神作聖潔的子民的;耶和華你的 神從地上的萬族中,揀選了你作他自己的產業,自己的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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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申命記 7申命記 7:2-6 當代譯本 (CCB)
當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把他們交在你們手裡、使你們打敗他們後,你們必須徹底毀滅他們。不可與他們立約,不可憐憫他們。 不可與他們通婚,不可讓你們的兒女與他們的兒女通婚, 因為他們會讓你們的兒女離棄耶和華去拜其他神明,以致耶和華向你們發怒,迅速毀滅你們。 你們要這樣對待他們: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神柱,砍下他們的 亞舍拉 神像,焚燒他們的偶像。 因為你們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的聖民,祂從天下萬族中揀選你們做祂寶貴的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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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申命記 7申命記 7:2-6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和合本2010 - 神版)
當耶和華—你的 神把他們交給你,你擊殺他們的時候,你要完全消滅他們,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惜他們。 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給他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的女兒。 因為他必使你的兒女離棄我,去事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迅速將你除滅。 你們卻要這樣處置他們: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砍斷他們的 亞舍拉 ,用火焚燒他們雕刻的偶像。 「因為你是屬於耶和華—你 神神聖的子民;耶和華—你的 神從地面上的萬民中揀選你,作自己寶貴的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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