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神應許 亞伯拉罕 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哪裏沒有律法,那裏就沒有過犯。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 亞伯拉罕 之信的。 亞伯拉罕 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 撒拉 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裏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裏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 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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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照全部譯本: 羅馬書 4: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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