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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4:1-12

羅馬書 4:1-12 CUNP-神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 亞伯拉罕 憑着肉體得了甚麼呢? 倘若 亞伯拉罕 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 經上說甚麼呢?說:「 亞伯拉罕 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正如 大衛 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他說: 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 這人是有福的。 主不算為有罪的, 這人是有福的。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 亞伯拉罕 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 亞伯拉罕 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