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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4:32-35

利未記 4:32-35 CUNP-神

「人若牽一隻綿羊羔為贖罪祭的供物,必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羊, 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作贖罪祭。 祭司要用指頭蘸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壇的腳那裏, 又要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羊羔的脂油一樣。祭司要按獻給耶和華火祭的條例,燒在壇上。至於所犯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