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30
30
復興和蒙福的條件
1「我所陳明在你面前的這一切咒詛都臨到你身上;你在耶和華-你神追趕你到的萬國中必心裏追念祝福的話; 2你和你的子孫若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神,照着我今日一切所吩咐的聽從他的話; 3那時,耶和華-你的神必憐恤你,救回你這被擄的子民;耶和華-你的神要回轉過來,從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你招聚回來。 4你被趕散的人,就是在天涯的,耶和華-你的神也必從那裏將你招聚回來。 5耶和華-你的神必領你進入你列祖所得的地,使你可以得着;又必善待你,使你的人數比你列祖眾多。 6耶和華-你神必將你心裏和你後裔心裏的污穢除掉,好叫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神,使你可以存活。 7耶和華-你的神必將這一切咒詛加在你仇敵和恨惡你、逼迫你的人身上。 8你必歸回,聽從耶和華的話,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 9-10你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謹守這律法書上所寫的誡命律例,又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神,他必使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並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土所產的,都綽綽有餘;因為耶和華必再喜悅你,降福與你,像從前喜悅你列祖一樣。
11「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不是你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 12不是在天上,使你說:『誰替我們上天取下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13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說:『誰替我們過海取了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14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裏,使你可以遵行。
15「看哪,我今日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面前。 16吩咐你愛耶和華-你的神,遵行他的道,謹守他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可以存活,人數增多,耶和華-你神就必在你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賜福與你。 17倘若你心裏偏離,不肯聽從,卻被勾引去敬拜事奉別神, 18我今日明明告訴你們,你們必要滅亡;在你過約旦河、進去得為業的地上,你的日子必不長久。 19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 20且愛耶和華-你的神,聽從他的話,專靠他;因為他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長久也在乎他。這樣,你就可以在耶和華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所賜的地上居住。」
新標點和合本(神版) © 1988, 1989, 1996 聯合聖經公會 版權代理:香港聖經公會 蒙允許使用
Chinese Union Version with New Punctuation, Shen Edition, Traditional Script © 1988, 1989, 1996 United Bible Societies. Copyright agent: Hong Kong Bible Society. Used by permis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