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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記 3:1-18

路得記 3:1-18 CNV

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她說:“女兒啊,我不是應當為你找個歸宿,使你得到幸福嗎?你常常和他的女傭人在一起的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戚嗎?他今天晚上要在禾場上簸大麥。你洗個澡,抹上香膏,穿上斗篷,就下到禾場去。不過,那個人還沒有吃喝完畢,別讓他認出你來。等到他躺下來,你要弄清楚他所躺的地方,進去掀露他的腳,然後躺下去。他就會告訴你該作甚麼。”路得對她說:“你吩咐的,我就去作。” 於是,她下到禾場去,照著婆婆吩咐的一切去作。波阿斯吃喝完了,心裡舒暢,就去躺在麥堆的旁邊。路得悄悄地來,掀露他的腳,躺臥下去。到了夜半,波阿斯驚醒過來,一翻身就看到一個女子躺在他的腳邊,就說:“你是誰?”她回答:“我是你的婢女路得,請用你的衣襟遮蓋你的婢女,因為你是我一個有買贖權的近親。”波阿斯說:“我女兒,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表現的愛心比起初更大,因為年輕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我女兒,現在你不要怕,你所說的,我一定去作。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慧的女人。不錯,我是你那有買贖權的近親,可惜還有一個有買贖權的近親比我更親。今晚你就在這裡過夜,明早如果他肯盡買贖你的本分,好,就由他來履行;假如他不願意這樣作,我指著永活的耶和華起誓,我一定盡買贖你的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吧。” 路得躺在波阿斯腳邊直到早晨。因為波阿斯說過不可以讓人知道有女人來過禾場,路得就趁天色未明,人們彼此無法辨認的時候就起來。他又說:“拿你所披的外衣來,把它打開。”她打開了,他就量了六簸箕大麥,放在她的肩上。路得就進城去。 到她婆婆那裡,婆婆就問:“我女兒,怎樣了?”路得就把那人對她所作的一切都告訴了婆婆,又說:“他給我這六簸箕大麥,對我說:‘不要空手去見你婆婆。’”拿俄米說:“我女兒,你儘管安靜等候,直到你知道事情怎樣了結,因為那人今天不把事情辦妥,絕不歇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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