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5:23-28
民數記 5:23-28 CNV
“祭司要把這些咒詛的話寫在卷上,又把所寫的字洗在苦水裡,又要叫那婦人喝這招致咒詛的苦水,這招致咒詛的水要進入她裡面,就引起痛苦。祭司要從這婦人的手中取過那疑忌的素祭,把素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然後帶到祭壇那裡。祭司要從素祭中取出一把來,作為記念,放在祭壇上焚燒,然後才叫婦人喝這水。祭司叫她喝了這水以後,如果她被人玷污,對自己的丈夫不忠,這招致咒詛的水就必進入她裡面,引起痛苦;她的肚腹必腫脹,大腿必消瘦;那婦人就要在她的族人中成為咒詛。但是,如果這婦人沒有被玷污,而是貞潔的,就不致受害,並且要懷孕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