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 32:6-15
耶利米書 32:6-15 CNV
耶利米說:“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看哪!你叔叔沙龍的兒子哈拿篾必來見你,說:請你買下我在亞拿突的那塊田地,因為你有近親的權利和義務去買那田地。’我叔叔的兒子哈拿篾果然照著耶和華的話,到衛兵的院子裡來見我,對我說:‘請你買下我在便雅憫境內亞拿突的那塊田地,因為你有那產業的繼承權,以及近親的權利和義務;請你把它買下吧。’於是我知道這是耶和華的話。我就向我叔叔的兒子哈拿篾,買下了在亞拿突的那塊田地,稱了一百九十三克銀子給他。 “我在契約上簽了名,把契封好了,又請了證人作證,就用天平把銀子稱給他。然後我取了買賣契約,一份是封好的,一份是沒有加封的,上面都有各種細則和條件。當著我叔叔的兒子哈拿篾眼前,當著那些在買賣契約上簽名作證的人眼前,以及當著所有坐在衛兵院子裡的猶大人眼前,我把買賣契約交給了瑪西雅的孫子、尼利亞的兒子巴錄。我當著這些人眼前吩咐巴錄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這樣說:你要拿這兩份買賣契約,就是那封好的和沒有加封的,放在一個瓦器裡,使它們可以長久保存。因為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這樣說:將來在這地必再有人買房屋、田地和葡萄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