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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1:10-24

加拉太書 1:10-24 CNV

我現在是要得人的歡心,還是要得 神的歡心呢?難道我想討人歡喜嗎?如果我仍然要討人歡喜,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 弟兄們,我要你們知道,我所傳的福音,並不是照著人的意思,因為這福音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而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啟示來的。 你們聽過我從前在猶太教中所行的:怎樣極力逼迫殘害 神的教會,怎樣在猶太教中比許多本族同輩的人更激進,為我祖先的傳統分外熱心。然而,當我在母腹裡就把我分別出來,又用他的恩呼召我的那一位,既然樂意把自己的兒子啟示給我,使我可以在外族人中傳揚他,我就沒有和任何人商量,也沒有上耶路撒冷見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卻去了阿拉伯,然後再回到大馬士革。 過了三年,我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和他住了十五天。至於其餘的使徒,除了主的弟弟雅各以外,我都沒有見過。在 神面前我敢說,我寫給你們的都不是謊話。後來,我到了敘利亞和基利家一帶的地方。那時,在基督裡的猶太眾教會還沒有見過我的面,不過聽說“那個從前迫害我們的,現在竟然傳揚他以前所殘害的信仰”,他們就因著我的緣故頌讚 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