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5:1-11
申命記 15:1-11 CNV
“每七年的最後一年,你要施行豁免。豁免的方式是這樣:債主都要把借給鄰舍的一切豁免了,不可向鄰舍和兄弟追討,因為耶和華的豁免年已經宣告了。如果借給外族人,你可以向他追討,但借給你的兄弟,無論你借的是甚麼,你都要豁免。在你中間必沒有窮人,因為在耶和華你的 神賜給你作產業的地上,耶和華必大大賜福給你。只要你留心聽從耶和華你的 神的話,謹守遵行我今日吩咐你的一切誡命。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必照著他應許你的,賜福給你;你必借貸給許多國的民,卻不會向他們借貸;你必統治許多國的民,他們卻不會統治你。 “但是在耶和華你的 神賜給你的地上,無論哪一座城裡,在你中間如果有一個窮人,又是你的兄弟,你對這窮苦的兄弟不可硬著心腸,也不可袖手不理。你一定要向他伸手,照著他缺乏的借給他,補足他的缺乏。你要自己謹慎,不可心裡起惡念,說:‘第七年的豁免年近了’,你就冷眼對待你窮苦的兄弟,甚麼都不給他,以致他因你求告耶和華,你就有罪了。你必須給他,給他的時候,你不要心裡難受,因為為了這事,耶和華你的 神必在你一切工作上,和你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給你。既然在地上必有窮人存在,所以我吩咐你說:‘你總要向你地上的困苦和貧窮的兄弟大伸援助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