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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上 2:25-35

撒母耳記上 2:25-35 CNV

如果有人得罪人,有官長懲罰他;如果有人得罪耶和華,有誰為他求情呢?”他們卻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有意要殺他們。那孩子撒母耳的身量,耶和華和眾人對他的喜愛,都不斷增長。 有一位神人來見以利,對他說:“耶和華這樣說:‘你父家在埃及法老家為奴的時候,我不是向他們顯現嗎?我不是從以色列眾支派中,選出他們作我的祭司,上我的壇燒香,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嗎?我不是把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了你的父家嗎?你們為甚麼輕視我所吩咐要為我居所獻上的祭牲和禮物呢?你為甚麼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用我子民以色列所獻一切最好的禮物自肥呢?’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說:‘我曾說:你的家和你的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耶和華卻說:‘我決不容你們這樣行了,因為尊重我的,我必尊重他;藐視我的,必受到輕視。日子快到了,我要砍下你和你父親的膀臂,使你家中再沒有有權勢的長者。我賜給以色列人的一切福分,你必像一個對頭,以嫉妒的眼光來看;而在你的家中,必永遠再沒有有權勢的長者。我必不從我的祭壇那裡滅絕你家的人,免得你的眼睛昏花,心靈憂傷,但所有你家中增添的人都必像世人一樣死去。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和非尼哈所要遭遇的事,是給你的一個證據:他們二人必同日而死。我要為自己興起一位忠心的祭司,他必依照我的心意行事;我要為他建立一個穩固的家,他一生必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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