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12:14-27
哥林多前書 12:14-27 CNV
原來身體有許多肢體,並不是只有一個肢體。假如腳說:“我不是手,所以我不屬於身體。”它不能因此就不屬於身體。假如耳朵說:“我不是眼睛,所以我不屬於身體。”它也不能因此就不屬於身體。假如整個身體只是眼睛,怎樣聽呢?假如整個身體只是耳朵,怎樣聞味呢?但現在 神按照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一一放在身體上。假如所有的只是一個肢體,怎能算是身體呢?但現在肢體雖然很多,身體卻只是一個。眼睛不能對手說:“我不需要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不需要你們。”相反地,身體上那些似乎比較軟弱的肢體,更是不可缺少的。我們認為身體上不大體面的部分,就更加要把它裝飾得體面;不大美觀的部分,就更加要使它美觀。我們身體上美觀的部分,就不需要這樣了。但 神卻這樣把身體組成了:格外地把體面加給比較有缺欠的肢體,好使肢體能夠互相照顧,免得身體上有了分裂。如果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如果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 你們就是基督的身體,並且每一個人都是作肢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