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3:19-31
羅馬書 3:19-31 CCB
我們知道律法所講的都是針對律法之下的人,好叫所有的人都無話可說,使全世界都伏在上帝的審判之下。 因為無人能夠靠遵行律法被上帝稱為義人,律法的本意是要使人知罪。 但如今,上帝的義在律法以外顯明出來,有律法和眾先知作見證。 人只要信耶穌基督,就可以被上帝稱為義人,沒有一個人例外。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上帝的榮耀, 但蒙上帝的恩典,靠著基督耶穌的救贖,就被無條件地稱為義人。 上帝藉基督耶穌所流的血使祂成為贖罪祭,讓人憑信心領受。這是為了顯明上帝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過去的罪, 好在現今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是公義的,祂也稱信耶穌的為義人。 既然如此,我們哪裡能誇口呢?當然沒有可誇的。靠什麼方法讓人不能誇口呢?靠遵行律法嗎?不是!是靠信主的方法。 因為我們堅信人被稱為義人是藉著信,不是靠遵行律法。 難道上帝只是 猶太 人的上帝嗎?祂不也是外族人的上帝嗎?祂當然也是外族人的上帝。 因為上帝只有一位,祂本著信稱受割禮的人為義人,也本著信稱未受割禮的人為義人。 這麼說來,我們是藉著信廢掉上帝的律法嗎?當然不是!我們反倒是鞏固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