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 13:1-18
啟示錄 13:1-18 CCB
我又看見一隻怪獸從海中上來,有七頭十角,每隻角上都戴著一個冠冕,每個頭上都寫著褻瀆上帝的名號。 牠看起來像豹,腳像熊的腳,口像獅子的口。巨龍將自己的能力、王位和大權柄都交給了怪獸。 我看見怪獸的一個頭似乎受了致命傷,這傷卻復原了。全世界的人都驚奇地跟從了牠。 他們拜巨龍,因為巨龍將自己的權柄給了怪獸。他們又拜怪獸,說:「誰比得上這獸呢?誰能與牠對抗呢?」 巨龍又賜給怪獸說狂妄、褻瀆話的口,並給牠權柄可以任意妄為四十二個月。 怪獸開口褻瀆上帝、祂的名、祂的居所和一切居住在天上的。 牠又獲准去攻打聖徒,征服他們,並得到權柄制伏各部落、各民族、各語言族群、各國家。 凡住在地上、自創世以來名字沒有記在被殺羔羊的生命冊上的人,都會拜怪獸。 凡有耳朵的都應當聽。 該被擄的人必被擄, 該被刀殺的必被刀殺。 因此,聖徒需要堅忍和信心。 我又看見另一隻怪獸從地裡上來,牠的兩隻角像羔羊的角,說話卻像龍, 在頭一隻怪獸面前行使頭一隻怪獸的一切權柄。牠使世上的人拜曾受了致命傷但已復原的頭一隻怪獸, 又行大奇蹟,當眾叫火從天降到地上。 牠獲准在頭一隻怪獸面前行奇蹟,藉此迷惑普世的人,並吩咐他們為受了刀傷卻仍然活著的頭一隻怪獸塑像。 牠又獲准給怪獸的塑像生命氣息,使牠不但能說話,還能使所有不拜那像的人遭害。 牠又強迫所有的人,不論尊卑、貧富、自由人或奴隸,都在右手或額上接受印記。 凡沒有蓋上怪獸印記的,就是沒有怪獸的名字或代號的,都不能買賣。 這裡需要智慧:明哲可以計算那怪獸的代號,因為那是一個人的代號,是六百六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