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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5:21-26

馬太福音 5:21-26 CCB

「你們聽過吩咐古人的話,『不可殺人,殺人的要受審判。』 但我告訴你們,凡無緣無故向弟兄發怒的,要受審判;凡罵弟兄是白癡的,要受公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笨蛋的,難逃地獄的火。 「所以,你在祭壇前獻祭的時候,要是想起有弟兄和你有過節, 就該把祭物留在祭壇前,先去跟他和好,然後再來獻祭。 「趁著你和告你的人還在去法庭的路上,你要趕緊與對方和解,以免他把你交給審判官,審判官把你交給差役,把你關進監牢。 我實在告訴你,要是有一分錢沒有還清,你絕不能從那裡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