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4:10-23
利未記 24:10-23 CCB
有一個人,母親是 以色列 人,父親是 埃及 人,他在營中與一個 以色列 人打起架來。 他說咒詛的話,褻瀆了上帝的名,他們把他帶到 摩西 那裡。他母親叫 示羅密 ,是 但 支派 底伯利 的女兒。 他們把他關押起來,等候耶和華的指示。 耶和華對 摩西 說: 「把那褻瀆聖名的人帶到營外,所有聽見的人都把手放在他頭上,然後全體會眾要用石頭打死他。 你要告訴 以色列 人,誰咒詛上帝,誰就要承擔自己的罪。 凡褻瀆耶和華聖名的,必須被處死,全體會眾要用石頭打死他。不論是外族人還是 以色列 人,凡褻瀆聖名的,都必須被處死。 凡殺人的,必須被處死。 打死別人牲畜的,必須賠償牲畜,以命還命。 傷害鄰舍的,必須受同樣的傷害, 要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他怎樣傷害別人,也要怎樣傷害他。 打死別人牲畜的,必須賠償牲畜;殺人的,必須償命。 不論是 以色列 人還是外族人,都要遵守這些律法。我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 於是, 摩西 把這些話告訴 以色列 人,他們就按照耶和華對 摩西 的吩咐,把那褻瀆聖名的人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