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15:25-33
利未記 15:25-33 CCB
「女人若在經期以外多日血漏或經期過長,在此期間便不潔淨,像在經期內一樣。 在血漏期間,她躺的床或坐的東西都不潔淨,像在經期內一樣。 凡碰到這些東西的人都不潔淨,必須洗衣、沐浴,等到傍晚才能潔淨。 血漏停止後,她要等七天才潔淨。 第八天,她要把兩隻斑鳩或雛鴿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獻祭, 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這樣,祭司便在耶和華面前為她贖了血漏的不潔之罪。 你們要使 以色列 人遠離不潔之物,免得他們因不潔而玷污我設在他們中間的聖幕,以致死亡。」 以上條例是為患漏症的人,包括遺精、 行經的女人、患漏症的男女、與不潔淨女人同房的男人所設立的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