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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7:11-16

利未記 7:11-16 RCUV

「獻給耶和華平安祭的條例是這樣: 若有人為感謝獻祭,就要把用油調和的無酵餅、抹了油的無酵薄餅,和用油調勻細麵做成的餅,與感謝祭一同獻上。 要用有酵的餅,和那為感謝而獻的平安祭,與供物一同獻上。 他要從每一種供物中拿一個餅,獻給耶和華為舉祭,是要歸給那灑平安祭牲血的祭司。 為感謝而獻的平安祭的肉,要在獻祭當天吃,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 若所獻的是還願祭或甘心祭,要在獻祭當天吃,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