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Version 標識
搜索圖示

利未記 4:32-35

利未記 4:32-35 RCUV

「人若牽一隻綿羊為贖罪祭作供物,就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羊。 他要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在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牠,作為贖罪祭。 祭司要用手指蘸一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個翹角上,再把其餘的血全倒在壇的底座上; 又要把祭牲所有的脂肪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的羊的脂肪一樣。祭司要按獻給耶和華火祭的條例,把脂肪燒在壇上。祭司要為他所犯的罪贖了他,他就蒙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