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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24:10-23

利未記 24:10-23 RCUV

有一個 以色列 婦人的兒子,他父親是 埃及 人。有一日他出去,到 以色列 人中。這 以色列 婦人的兒子和一個 以色列 人在營裏爭吵。 以色列 婦人的兒子詛咒,褻瀆了聖名。有人把他送到 摩西 那裏。他的母親名叫 示羅密 ,是 但 支派 底伯利 的女兒。 他們把這人收押在監裏,等候耶和華指示的話。 耶和華吩咐 摩西 說: 「把那詛咒的人帶到營外。凡聽見的人都要把手放在他頭上,全會眾要用石頭打死他。 你要吩咐 以色列 人說:凡詛咒上帝的,必要擔當自己的罪。 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處死;全會眾必須用石頭打死他。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聖名的時候必被處死。 「打死人的,必被處死; 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以命償命。 人若傷害鄰舍以致殘疾,他怎樣做,也要照樣向他做: 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他怎樣使人有殘疾,也要照樣向他做。 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打死人的,必被處死。 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人,都依照同一條例。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於是, 摩西 吩咐 以色列 人,他們就把那詛咒的人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 以色列 人就照耶和華所吩咐 摩西 的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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