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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16:20-34

利未記 16:20-34 RCUV

「 亞倫 為聖所和會幕,以及祭壇贖罪後,就要把那隻活的公山羊牽來。 他的雙手要按在活的山羊的頭上,承認 以色列 人所有的罪孽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把這些罪都歸在羊的頭上,再指派一個人把牠送到曠野去。 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帶到無人之地;那人要把羊送到曠野去。 「 亞倫 要進入會幕,把他進聖所時所穿的細麻布衣服脫下,放在那裏, 又要在聖處用水洗身,穿上衣服出來,把自己的燔祭和百姓的燔祭獻上,為自己和百姓贖罪。 贖罪祭牲的脂肪要燒在壇上。 那放走山羊歸給 阿撒瀉勒 的人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才可以回到營裏。 作贖罪祭的公牛和作贖罪祭的公山羊的血被帶入聖所贖罪之後,就要把這牛羊搬到營外,皮、肉、糞都用火焚燒。 焚燒的人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才可以回到營裏。」 「這是你們永遠的定例:每年七月初十,你們要刻苦己心;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任何工都不可做。 因為這日要為你們贖罪,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罪,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 這日你們要守完全安息的安息日,刻苦己心;這是永遠的定例。 那受膏接續他父親擔任聖職的祭司要贖罪,穿上細麻布衣服,就是聖衣, 為至聖所和會幕贖罪,為祭壇贖罪,並要為祭司和會眾的全體百姓贖罪。 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因 以色列 人一切的罪,要一年一次為他們贖罪。」於是, 亞倫 照耶和華所吩咐 摩西 的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