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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2:1-21

加拉太書 2:1-21 RCUV

過了十四年,我再上 耶路撒冷 去, 巴拿巴 同行,也帶了 提多 一起去。 我是奉了啟示上去的;我把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說明,我是私下對那些有名望的人說的,免得我現在或是從前都徒然奔跑了。 但跟我同去的 提多 ,雖是 希臘 人,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 因為有偷著混進來的假弟兄,暗中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裏擁有的自由,要使我們作奴隸, 可是,為要使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我們一點也沒有讓步順服他們。 至於那些有名望的,不論他們是何等人,都與我無關;上帝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並沒有加增我甚麼。 相反地,他們看見了主託付我傳福音給未受割禮的人,正如主託付 彼得 傳福音給受割禮的人; 那感動 彼得 、叫他為受割禮的人作使徒的,也感動我,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 那些被認為是教會柱石的 雅各 、 磯法 、 約翰 知道上帝所賜給我的恩典,就跟我和 巴拿巴 握右手以示合作,同意我們往外邦人那裏去,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裏去。 他們只要求我們記念窮人,這也是我一向熱心在做的。 後來, 磯法 到了 安提阿 ,因為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反對他。 從 雅各 那裏來的人未到以前,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出,跟外邦人疏遠了。 其餘的 猶太 人也都隨著他裝假,甚至連 巴拿巴 也隨夥裝假。 但我一看見他們做得不對,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 磯法 說:「你既是 猶太 人,卻按照外邦人的樣子,不按照 猶太 人的樣子生活,怎麼能勉強外邦人按照 猶太 人的樣子生活呢?」 我們生來就是 猶太 人,不是外邦罪人; 可是我們知道,人稱義不是因律法的行為,而是因信耶穌基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為要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律法的行為稱義,因為,凡血肉之軀沒有一個能因律法的行為稱義。 我們若求在基督裏稱義,自己卻還被視為罪人,那麼,基督是罪的用人嗎?絕對不是! 如果我重新建造我所拆毀的,這就證明自己是違犯律法的人。 我因律法而向律法死了,使我可以向上帝活著。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我不廢掉上帝的恩;如果義是藉著律法而獲得,那麼基督就白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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