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 13:11-22
出埃及記 13:11-22 RCUV
「當耶和華照他向你和你祖宗所起的誓將你領進 迦南 人之地,把那地賜給你的時候, 你要將一切頭生的獻給耶和華;你牲畜中頭生的,公的都歸耶和華。 然而,凡頭生的驢,你要用羔羊贖回;若不贖牠,就要打斷牠的頸項。你兒子中的長子都要贖出來。 日後,你的兒子問你說:『這是甚麼意思?』你就說:『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 埃及 為奴之家領出來。 那時法老固執,不肯放我們走,耶和華就把 埃及 地所有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殺了。因此,我把一切頭生的公的牲畜獻給耶和華為祭,卻將所有頭生的兒子贖出來。 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經匣,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 埃及 領出來。』」 法老放百姓走的時候, 非利士 人之地的路雖近,上帝卻不領他們從那裏走,因為上帝說:「恐怕百姓遇見戰爭就後悔,轉回 埃及 去。」 上帝領百姓繞道而行,走曠野的路到 紅海 。 以色列 人出 埃及 地,都帶著兵器上去。 摩西 把 約瑟 的骸骨一起帶走;因為 約瑟 曾叫 以色列 人鄭重地起誓,對他們說:「上帝必定眷顧你們,你們要把我的骸骨從這裏一起帶上去。」 他們從 疏割 起程,在曠野邊上的 以倘 安營。 耶和華走在他們前面,日間用雲柱引領他們的路,夜間用火柱照亮他們,使他們日夜都可以行走。 日間的雲柱,夜間的火柱,總不離開百姓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