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5:1-11
申命記 15:1-11 RCUV
「每七年的最後一年,你要施行豁免。 豁免的方式是這樣:凡債主要把手裏所借給鄰舍的全豁免,不可向鄰舍和弟兄追討,因為耶和華的豁免已經宣告了。 你可以向外邦人追討;但你弟兄欠你的,無論是甚麼,你都要放手豁免。 其實,在你中間不會有貧窮人;因為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耶和華必大大賜福給你。 只要你留心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這一切的命令, 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會照他所應許你的賜福給你,你必借給許多國家,卻不需要去借貸;你要管轄許多國家,它們卻不能管轄你。 「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給你的地上,任何一座城裏,你弟兄中若有一個貧窮人,你不可硬著心,袖手不幫助你貧窮的弟兄。 你總要伸手幫助他,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 你要謹慎,不可心起惡念,說:『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你就冷眼看你貧窮的弟兄,甚麼都不給他。他若為你的緣故求告耶和華,你就有罪了。 你要慷慨解囊,給他的時候不要心疼,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必為這事,在你一切的工作上和你手所做的一切賜福給你。 因為地上的貧窮人永遠不會斷絕,所以我吩咐你說:『總要伸手幫助你地上困苦貧窮的弟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