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羅馬書 3:23-24
中文標準譯本
要知道,每個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但藉著神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卻無償地被稱為義。
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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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羅馬書 3:22
那就是:神的義藉著對耶穌基督的信仰,臨到所有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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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羅馬書 3:25-26
神預先定下耶穌為平息祭,是用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為要顯明神自己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過去所犯的罪, 為了在現今的時刻顯明他的義,好表明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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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羅馬書 3:20
因為沒有一個人本於律法上的行為在神面前被稱為義;原來,藉著律法,只能對罪有真正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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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羅馬書 3:10-12
正如經上所記: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沒有領悟的, 沒有尋求神的。 人人都遠離了正道, 一同成了無用的; 沒有仁慈的, 連一個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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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羅馬書 3:28
就是說,我們認為:人被稱為義,是藉著信,與律法上的行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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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羅馬書 3:4
絕對不會!即使每個人都是說謊者,神還是真實的。正如經上所記: 「這樣,你說話的時候,顯為公義; 被評斷的時候,必然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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