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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3:9-30

羅馬書 3:9-30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和合本2010 - 神版)

那又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絕不是!因我們已經指證: 猶太 人和 希臘 人都在罪惡之下。 就如經上所記: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沒有明白的, 沒有尋求 神的。 人人偏離正路,一同走向敗壞。 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 他們的舌頭玩弄詭詐。 他們的嘴唇裏有毒蛇的毒液, 滿口是咒罵苦毒。 他們的腳為殺人流血飛跑; 他們的路留下毀壞和災難。 和平的路,他們不認識; 他們眼中不怕 神。」 我們知道律法所說的話都是對律法之下的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使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的審判之下。 所以,凡血肉之軀沒有一個能因律法的行為而在 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要人認識罪。 但如今, 神的義在律法之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就是 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信的人。這並沒有分別,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 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藉着在基督耶穌裏的救贖,就白白地得稱為義。  神設立耶穌作贖罪祭,是憑耶穌的血,藉着信,要顯明 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前所犯的罪,好使今時顯明他的義,讓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既是這樣,哪裏可誇口呢?沒有可誇的。是藉甚麼法呢?功德嗎?不是!是藉信主之法。 所以我們認定,人稱義是因着信,不在於律法的行為。 難道 神只是 猶太 人的嗎?不也是外邦人的嗎?是的,他也是外邦人的 神。 既然 神是一位,他就要本於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藉着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

羅馬書 3:9-30 新譯本 (CNV)

那又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絕不是的。因為我們已經控訴過,無論是猶太人或是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正如經上所說: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 神的; 人人都偏離了正道,一同變成污穢; 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 他們用舌頭弄詭詐, 他們嘴裡有虺蛇的毒, 滿口是咒罵和惡毒; 為了殺人流血,他們的腳步飛快, 在經過的路上留下毀滅和悲慘。 和睦之道,他們不曉得, 他們的眼中也不怕 神。” 然而我們曉得,凡律法所說的,都是對在律法之下的人說的,好讓每一個人都沒有話可講,使全世界的人都伏在 神的審判之下。沒有一個人可以靠行律法,在 神面前得稱為義,因為藉著律法,人對於罪才有充分的認識。 現在,有律法和先知的話可以證明: 神的義在律法之外已經顯明出來,就是 神的義,因著信耶穌基督,毫無區別地臨到所有信的人。因為人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但他們卻因著 神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神設立了耶穌為贖罪祭,是憑著他的血,藉著人的信,為的是要顯明 神的義;因為 神用忍耐的心寬容了人從前所犯的罪,好在現今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又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這樣,有甚麼可誇的呢?沒有可誇的了。憑甚麼準則說沒有的呢?憑行為嗎?不是的,而是以信心為準則說的。因為我們認定,人稱義是由於信,並不是靠行律法。難道 神只是猶太人的 神嗎?不也是外族人的 神嗎?是的,他也是外族人的 神。  神既然只有一位,他就以信為準則稱受割禮的為義,也要以信為準則稱沒有受割禮的為義。

羅馬書 3:9-30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那又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絕不是!因我們已經指證: 猶太 人和 希臘 人都在罪惡之下。 就如經上所記: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沒有明白的, 沒有尋求上帝的。 人人偏離正路,一同走向敗壞。 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 他們的舌頭玩弄詭詐。 他們的嘴唇裏有毒蛇的毒液, 滿口是咒罵苦毒。 他們的腳為殺人流血飛跑; 他們的路留下毀壞和災難。 和平的路,他們不認識; 他們眼中不怕上帝。」 我們知道律法所說的話都是對律法之下的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使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的審判之下。 所以,凡血肉之軀沒有一個能因律法的行為而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要人認識罪。 但如今,上帝的義在律法之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就是上帝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信的人。這並沒有分別,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 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裏的救贖,就白白地得稱為義。 上帝設立耶穌作贖罪祭,是憑耶穌的血,藉著信,要顯明上帝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前所犯的罪,好使今時顯明他的義,讓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既是這樣,哪裏可誇口呢?沒有可誇的。是藉甚麼法呢?功德嗎?不是!是藉信主之法。 所以我們認定,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於律法的行為。 難道上帝只是 猶太 人的嗎?不也是外邦人的嗎?是的,他也是外邦人的上帝。 既然上帝是一位,他就要本於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藉著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

羅馬書 3:9-30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CUNP-神)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 猶太 人和 希臘 人都在罪惡之下。 就如經上所記: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沒有明白的; 沒有尋求神的; 都是偏離正路, 一同變為無用。 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 他們用舌頭弄詭詐, 嘴唇裏有虺蛇的毒氣, 滿口是咒罵苦毒。 殺人流血, 他們的腳飛跑, 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 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 他們眼中不怕神。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着耶穌的血,藉着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既是這樣,哪裏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難道神只作 猶太 人的神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

羅馬書 3:9-30 當代譯本 (CCB)

那麼,我們 猶太 人比別人優越嗎?絕對不是!我們已經說過,無論是 猶太 人還是 希臘 人,所有的人都在罪的權勢之下。 正如聖經上說: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沒有人明白,沒有人尋求上帝。 人人偏離正道,變得毫無價值。 無人行善,連一個也沒有。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 舌頭上盡是詭詐, 嘴唇有蛇的毒液, 滿口咒詛,言語惡毒; 殺人流血,腳步飛快; 所到之處,大肆毀滅; 他們不知道平安之路; 他們眼中對上帝毫無畏懼。」 我們知道律法所講的都是針對律法之下的人,好叫所有的人都無話可說,使全世界都伏在上帝的審判之下。 因為無人能夠靠遵行律法被上帝稱為義人,律法的本意是要使人知罪。 但如今,上帝的義在律法以外顯明出來,有律法和眾先知作見證。 人只要信耶穌基督,就可以被上帝稱為義人,沒有一個人例外。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上帝的榮耀, 但蒙上帝的恩典,靠著基督耶穌的救贖,就被無條件地稱為義人。 上帝藉基督耶穌所流的血使祂成為贖罪祭,讓人憑信心領受。這是為了顯明上帝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過去的罪, 好在現今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是公義的,祂也稱信耶穌的為義人。 既然如此,我們哪裡能誇口呢?當然沒有可誇的。靠什麼方法讓人不能誇口呢?靠遵行律法嗎?不是!是靠信主的方法。 因為我們堅信人被稱為義人是藉著信,不是靠遵行律法。 難道上帝只是 猶太 人的上帝嗎?祂不也是外族人的上帝嗎?祂當然也是外族人的上帝。 因為上帝只有一位,祂本著信稱受割禮的人為義人,也本著信稱未受割禮的人為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