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10:21-28
馬太福音 10:21-28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CUNP-神)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有人在這城裏逼迫你們,就逃到那城裏去。我實在告訴你們, 以色列 的城邑,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到了。 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 學生和先生一樣,僕人和主人一樣,也就罷了。人既罵家主是別西卜,何況他的家人呢?」 「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
馬太福音 10:21-28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和合本2010 - 神版)
兄弟要把兄弟、父親要把兒女置於死地;兒女要起來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而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憎恨。但堅忍到底的終必得救。 有人在這城迫害你們,就逃到另一城去。我實在告訴你們, 以色列 的城鎮,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要來臨。 「學生不高過老師,僕人不高過主人。 學生所遭遇的與老師一樣,僕人所遭遇的與主人一樣,也就夠了。既然有人罵一家的主人是『 別西卜 』,更何況他的家人呢?」 「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顯露出來的,隱藏的事也沒有不被知道的。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屋頂上宣揚出來。 那殺人身體但不能滅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那能在地獄裏毀滅身體和靈魂的,才要怕他。
馬太福音 10:21-28 新譯本 (CNV)
弟兄要出賣弟兄,父親要出賣兒女,甚至把他們置於死地;兒女要悖逆父母,害死他們。你們為我的名,要被眾人恨惡,然而堅忍到底的必然得救。如果有人在這城迫害你們,就逃到別的城去。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還沒有走遍以色列的各城,人子就來到了。 “學生不能勝過老師,奴僕也不能勝過主人。學生若能像老師一樣,奴僕若能像主人一樣,也就夠了。如果一家之主也被稱為別西卜,何況他的家人呢? “所以不要怕他們。沒有甚麼掩蓋的事不被揭露,也沒有甚麼祕密是人不知道的。我在暗處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講出來;你們聽見的耳語,要在房頂上宣揚出來。那些殺身體卻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倒要怕那位能把靈魂和身體都投入地獄裡的。
馬太福音 10:21-28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兄弟要把兄弟、父親要把兒女置於死地;兒女要起來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而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憎恨。但堅忍到底的終必得救。 有人在這城迫害你們,就逃到另一城去。我實在告訴你們, 以色列 的城鎮,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要來臨。 「學生不高過老師,僕人不高過主人。 學生所遭遇的與老師一樣,僕人所遭遇的與主人一樣,也就夠了。既然有人罵一家的主人是『 別西卜 』,更何況他的家人呢?」 「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顯露出來的,隱藏的事也沒有不被知道的。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屋頂上宣揚出來。 那殺人身體但不能滅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那能在地獄裏毀滅身體和靈魂的,才要怕他。
馬太福音 10:21-28 當代譯本 (CCB)
「那時,人將把自己的弟兄置於死地,父親將把兒子置於死地,兒女將反叛父母,置他們於死地。 你們將為我的名被眾人憎恨,但堅忍到底的必定得救。 你們如果在一個地方遭迫害,就逃到另一個地方。我實在告訴你們,沒等你們走遍 以色列 的城鎮,人子就來了。 「學生不能高過老師,奴僕也不能大過主人。 學生頂多和老師一樣,奴僕頂多和主人一樣。連家主都被罵成是 別西卜 ,更何況祂的家人呢? 「不要害怕那些迫害你們的人。因為掩蓋的事終會暴露出來,隱藏的秘密終會被人知道。 你們要把我暗中告訴你們的公佈於眾,你們要把聽到的耳語在屋頂上傳揚。 那些只能殺害身體,不能毀滅靈魂的,不用怕他們。但要畏懼有權將身體和靈魂一同毀滅在地獄裡的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