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2:4-12
路加福音 12:4-12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和合本2010 - 神版)
「我的朋友,我對你們說,那最多只能殺人身體而不能再做甚麼的,不要怕他們。 我提醒你們該怕的是誰:該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把人扔在地獄裏的。是的,我告訴你們,正要怕他。 五隻麻雀不是賣二銅錢嗎?但在 神面前,一隻也不被忘記; 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數過了。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的麻雀還貴重!」 「我又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 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但是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 有人帶你們到會堂、官長和掌權的人面前,不要擔心怎麼答辯,說甚麼話; 因為就在那時候,聖靈要指教你們該說的話。」
路加福音 12:4-12 新譯本 (CNV)
“我的朋友,我告訴你們,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作甚麼的,不要怕他們。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身體以後,有權把人投入地獄裡的;我告訴你們,應當怕他。五隻麻雀,不是賣兩個大錢嗎?但在 神面前,一隻也不被忘記。甚至你們的頭髮都一一數過了。不要怕,你們比許多麻雀貴重得多呢。 “我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承認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承認他;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不認他。凡說話得罪人子的,還可以赦免;但褻瀆聖靈的,必不得赦免。人把你們拉到會堂、官長和當權者的面前,你們不要思慮怎樣申辯或說甚麼話。到了時候,聖靈必把當說的話教導你們。”
路加福音 12:4-12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我的朋友,我對你們說,那最多只能殺人身體而不能再做甚麼的,不要怕他們。 我提醒你們該怕的是誰:該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把人扔在地獄裏的。是的,我告訴你們,正要怕他。 五隻麻雀不是賣二銅錢嗎?但在上帝面前,一隻也不被忘記; 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數過了。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的麻雀還貴重!」 「我又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 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但是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 有人帶你們到會堂、官長和掌權的人面前,不要擔心怎麼答辯,說甚麼話; 因為就在那時候,聖靈要指教你們該說的話。」
路加福音 12:4-12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CUNP-神)
「我的朋友,我對你們說,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做甚麼的,不要怕他們。 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裏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他。 五個麻雀不是賣二分銀子嗎?但在神面前,一個也不忘記; 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 「我又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 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 人帶你們到會堂,並官府和有權柄的人面前,不要思慮怎麼分訴,說甚麼話; 因為正在那時候,聖靈要指教你們當說的話。」
路加福音 12:4-12 當代譯本 (CCB)
「朋友們,我告訴你們,不要懼怕那些殺害人的身體後再也無計可施的人。 我告訴你們應該懼怕誰,要懼怕上帝——祂有權終結人的生命,並把人扔進地獄裡。是的,我告訴你們,要懼怕祂! 「五隻麻雀不是只賣兩個銅錢嗎?但沒有一隻麻雀會被上帝遺忘。 其實就連你們的頭髮都被數過了。不要害怕,你們比許多麻雀要貴重! 「我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承認我的,人子在上帝的天使面前也必承認他。 凡在人面前否認我的,人子在上帝的天使面前也必否認他。 凡說話得罪人子的,還可以得到赦免,但褻瀆聖靈的,必得不到赦免! 當你們被押到會堂,或到官員和當權者面前時,不要顧慮如何申辯,或說什麼話, 因為到時候聖靈必指教你們該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