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4:10-23
利未記 24:10-23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和合本2010 - 神版)
有一個 以色列 婦人的兒子,他父親是 埃及 人。有一日他出去,到 以色列 人中。這 以色列 婦人的兒子和一個 以色列 人在營裏爭吵。 以色列 婦人的兒子詛咒,褻瀆了聖名。有人把他送到 摩西 那裏。他的母親名叫 示羅密 ,是 但 支派 底伯利 的女兒。 他們把這人收押在監裏,等候耶和華指示的話。 耶和華吩咐 摩西 說: 「把那詛咒的人帶到營外。凡聽見的人都要把手放在他頭上,全會眾要用石頭打死他。 你要吩咐 以色列 人說:凡詛咒 神的,必要擔當自己的罪。 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處死;全會眾必須用石頭打死他。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聖名的時候必被處死。 「打死人的,必被處死; 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以命償命。 人若傷害鄰舍以致殘疾,他怎樣做,也要照樣向他做: 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他怎樣使人有殘疾,也要照樣向他做。 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打死人的,必被處死。 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人,都依照同一條例。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於是, 摩西 吩咐 以色列 人,他們就把那詛咒的人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 以色列 人就照耶和華所吩咐 摩西 的做了。
利未記 24:10-23 新譯本 (CNV)
有一個以色列婦人的兒子,父親是埃及人,在以色列人中間出入;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在營裡和一個以色列人爭吵;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褻瀆耶和華的名,咒詛耶和華的名,人就把他帶到摩西那裡。他們拘留看守那人,等候耶和華給他們的指示。 耶和華對摩西說:“把那咒詛聖名的人拉出營外,聽見的人都按手在他頭上。然後全體會眾要扔石頭打死他。你要告訴以色列人:咒詛 神的,必擔當自己的罪。褻瀆耶和華聖名的人,必被處死,全體會眾要扔石頭打他;不論是寄居的外人或是本地人,如果褻瀆聖名,必被處死。打死人的,必被處死。打死牲畜的,必要賠償牲畜,以命償命。如果有人使他的同伴傷殘;他怎樣待人,人也必怎樣待他;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他怎樣使人傷殘,人也必怎樣使他傷殘。打死牲畜的,必要賠償牲畜;打死人的,必被處死。無論是寄居的或是本地人,你們都應一律對待,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於是摩西告訴了以色列人,他們就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出營外,扔石頭打死他。以色列人遵行了耶和華給摩西的吩咐。
利未記 24:10-23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有一個 以色列 婦人的兒子,他父親是 埃及 人。有一日他出去,到 以色列 人中。這 以色列 婦人的兒子和一個 以色列 人在營裏爭吵。 以色列 婦人的兒子詛咒,褻瀆了聖名。有人把他送到 摩西 那裏。他的母親名叫 示羅密 ,是 但 支派 底伯利 的女兒。 他們把這人收押在監裏,等候耶和華指示的話。 耶和華吩咐 摩西 說: 「把那詛咒的人帶到營外。凡聽見的人都要把手放在他頭上,全會眾要用石頭打死他。 你要吩咐 以色列 人說:凡詛咒上帝的,必要擔當自己的罪。 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處死;全會眾必須用石頭打死他。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聖名的時候必被處死。 「打死人的,必被處死; 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以命償命。 人若傷害鄰舍以致殘疾,他怎樣做,也要照樣向他做: 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他怎樣使人有殘疾,也要照樣向他做。 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打死人的,必被處死。 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人,都依照同一條例。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於是, 摩西 吩咐 以色列 人,他們就把那詛咒的人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 以色列 人就照耶和華所吩咐 摩西 的做了。
利未記 24:10-23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CUNP-神)
有一個 以色列 婦人的兒子,他父親是 埃及 人,一日閒遊在 以色列 人中。這 以色列 婦人的兒子和一個 以色列 人在營裏爭鬥。 這 以色列 婦人的兒子褻瀆了聖名,並且咒詛,就有人把他送到 摩西 那裏。(他母親名叫 示羅密 ,是 但 支派 底伯利 的女兒。) 他們把那人收在監裏,要得耶和華所指示的話。 耶和華曉諭 摩西 說: 「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到營外。叫聽見的人都放手在他頭上;全會眾就要用石頭打死他。 你要曉諭 以色列 人說:凡咒詛神的,必擔當他的罪。 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必被治死。 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以命償命。 人若使他鄰舍的身體有殘疾,他怎樣行,也要照樣向他行: 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他怎樣叫人的身體有殘疾,也要照樣向他行。 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歸一例。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於是, 摩西 曉諭 以色列 人,他們就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 以色列 人就照耶和華所吩咐 摩西 的行了。
利未記 24:10-23 當代譯本 (CCB)
有一個人,母親是 以色列 人,父親是 埃及 人,他在營中與一個 以色列 人打起架來。 他說咒詛的話,褻瀆了上帝的名,他們把他帶到 摩西 那裡。他母親叫 示羅密 ,是 但 支派 底伯利 的女兒。 他們把他關押起來,等候耶和華的指示。 耶和華對 摩西 說: 「把那褻瀆聖名的人帶到營外,所有聽見的人都把手放在他頭上,然後全體會眾要用石頭打死他。 你要告訴 以色列 人,誰咒詛上帝,誰就要承擔自己的罪。 凡褻瀆耶和華聖名的,必須被處死,全體會眾要用石頭打死他。不論是外族人還是 以色列 人,凡褻瀆聖名的,都必須被處死。 凡殺人的,必須被處死。 打死別人牲畜的,必須賠償牲畜,以命還命。 傷害鄰舍的,必須受同樣的傷害, 要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他怎樣傷害別人,也要怎樣傷害他。 打死別人牲畜的,必須賠償牲畜;殺人的,必須償命。 不論是 以色列 人還是外族人,都要遵守這些律法。我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 於是, 摩西 把這些話告訴 以色列 人,他們就按照耶和華對 摩西 的吩咐,把那褻瀆聖名的人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