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2:18-21
加拉太書 2:18-21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CUNP-神)
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加拉太書 2:18-21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和合本2010 - 神版)
如果我重新建造我所拆毀的,這就證明自己是違犯律法的人。 我因律法而向律法死了,使我可以向 神活着。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我不廢掉 神的恩;如果義是藉着律法而獲得,那麼基督就白白死了。
加拉太書 2:18-21 新譯本 (CNV)
我若重建我所拆毀的,就證明自己是個有過犯的人。我藉著律法已經向律法死了,使我可以向 神活著。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而是基督活在我裡面;如今在肉身中活著的我,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的;他愛我,為我捨己。我不廢棄 神的恩;如果義是藉著律法而來的,基督就白白地死了。